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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  名 智能不足學生之鑑定與安置須慎重為之
作者/編譯者 李慶良 
出版年/月 1993/12
期  數 49
頁  次 11 ~
類  別
摘  要

文章主要提及從1971到1984年美國特殊教育史最有名的訴訟事年談起,原告是啟智班內之黑人小學生,被告則有四類教育人員。最早是鑑定工具對黑人學生有文化偏見及種族歧視,違反了法律均等保護之原則。後來經過了不斷地上訴,美國當局也對 相當法令作了不少修正,而法官也下令加州教育必須採取十三點補救措施,例如:保証所用之智力測驗沒有文化及種族歧視,而鑑定黑人須有其效度,使用測驗之前須召開公聽會,消除黑人在啟智班比例過高的問題,而評量須包括學生的學習須要、適應行為、身心發展狀況、病歷資料等。藉此一實例,供國內各人士,引以為深省。

檔  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