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旨在探討特殊教育工作者的潛在信念並加以評論,藉以澄清其對個人和特殊教育整體的倫理意義。作者係從利他主義、經濟需要、企業投資、認識論、特異的心理偏向、能力薄弱,及個別需要等不同動機取向,來探討一般人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基本理念,並嘗試從特教工作者的行為中獲致一普遍性的概念,以達成一致的專業倫理意見,以便說明何為特殊教育的理論,非倫理的行為,以及指出特教工作者如何完成工作使命,來消除存在於特殊教育公共倫理和特教工作者行為表現中的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