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旨在介紹自閉症發展障礙兒童教育診斷-PEP 的性質、特點、對象 、所需時間、內容、實施方法、評分與記錄、效度及信度。 一、性質:由「北卡羅萊那,教育計劃」中之診斷部份而來。二、適用對象及時間:適用於實足年齡 1?12歲而心理年齡在1?5歲的自閉症及其他發展 障礙兒童。所需時間無所限制,大致上施測及評分約需45?70分鐘。三、內 容:共計 139題,由發展測驗和病理測驗組成,前者有95題,後者有44題。 五、實施方法:(一)發展測驗:次序無硬性規定,原則上依題序實施為佳, 大多無標準指導語,而以「指示」代替,包括四種:(1) 口頭指示,(2) 以動作讓受試者了解做法,(3) 實際演示,(4) 拉受試之手一起操作。(二)病理測驗 :以觀察受試者反應為主,施測中之行為表現或特殊情感反應加以記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