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首先引用了美國智能不足國民協會的調查訪問及Hirsch(1979)的分期 方式,說明了殘障兒童父母的心路歷程。接著將擁有殘障兒的家庭之調適過程 ,以Cansler?Fellen & McGovem的三段論及Kubley-Ross的失落模式(loss m-odel) 來說明。文中更指出殘障兒童父母參與整個治療過程的重要性,除了提供具體的建議,且舉出美國輸送方案,「一百零一種教孩子說話的方法」、「在家裏學語言」等為父母設計的協同特殊教育課程為例。最後強調特殊父母的權益應受重視,並說明了94-142公法,及Gordon的理論中所提有關特殊父母所應享有的權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