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資賦優異兒童的鑑定工作: 以往鑑定工作由各設班的國民小學自行負 責,後因人力不足,人情壓力等困難,改採陳龍安老師提出的改進方案--巡迴 鑑定工作。此工作由台北市師專特教中心擬訂計劃,徵得教育局同意,邀請各 有關國小資優班教師組成工作小組。 二、啟聰班兒童的招生鑑定工作: 因以前各校單獨招生時亦有人力不足, 專業知能不足,人情壓力等缺點,便由市立師專特教中心設計一種聯合招生鑑 定工作辦法。辦法為:(1) 由各設有啟聰班之國民小學輪流在主辦學校,擬定計 劃,經各校代表在市立師專特教中心加開協調會,修訂後呈報教育局核准。 (2) 依核准之計劃辦理工作人員的研討會。(3) 發佈新聞稿,辦理報名手續,排 定測驗日期。(4) 進行測驗工作。(5)加開鑑定委員會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