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於西元一九八九年受芝加哥大都會南端的特殊教育協會之邀請,參加了肢體殘障學童教育之評鑑,其結果綜括十七項單元,包括:一、教育主旨、二、教育政策、三、教育設計、四、教育計劃與協調執行、五、學生教育評鑑、六、課程內容、七、教學方法、八、教育人事、九、教職人員進修、十、教學資源、十一、建 築結構、十二、交通運輸、十三、家長教育與參與、十四、機關、團體之間的協調、互助、與權益保障、十五、社區公共關係與社區參與、十六、財政資源、十七、教育工作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