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智障學生,往往不懂自我約束,教師經常會花較多的時間在生活常規的訓練上,而行為改變技術,或是個案研究法只能適用於極少數的學生。因此作者提出肯定紀律訓練、行為契約法及獎勵制度三種方法,可用在六人以上的小團體或小班級之教室管理上。作者對此爭三種方法的時機、規則等加以說明,並佐以實例。如每一年的開始是在班級建立「肯定紀律訓練」的最佳時機;教師期望學生有某種行為建立時,便可與該生或全體同學共同討論協商,訂定一份詳細的行為契約。面對啟智班的學生,作者以為要接納每位學生,使他們有成功的經驗。當讚美少斥責,多與家長溝通。並且多管齊下,絕不退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