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典教育家Wedenberg 發現若在聽障兒童兩歲時即開始訓練,其詞彙的獲得可達正常人的百分之八十。因此,兩歲以下的兒童必須要接受訓練,才不致於錯失語言能力發展的關鍵期。家中如有未滿兩歲之聾童,父母一定要擔起教師的責任,不斷的刺 激孩子的「殘餘聽力」,使他的耳朵能發揮正常的功能。 訓練的項目包括聽力、發音、讀唇、說話等,這些項目是每天都必須做的,如果將訓練寓於遊戲,則兒童會感到有興趣,父母也不覺得辛苦,更能增進親職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