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一開始闡述「殘障福利法」之精義,而其中「工作的權利」是一項重點。由此再點出「生涯教育」之重要性。而生涯教育是以「生活為中心」且是「能力本位」之課程。而能力本位的課程模式就包含了日常生活的技能,個人、社交技巧及就業輔導與準備。至於殘障者的職業訓練方面,職前基本能力之教育訓練在整個生涯發展計畫中是相當重要的,其包括了培養工作觀念及工作動機,同時也要考慮其行動狀況。文中並提出日本對雇用智能不足之最低錄用標準,也提出一份「就業前基本能力之評估初核表」,以供我們做為參考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