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Myklebust與Johnson將語言的障礙分為:1.聽語能力;2.拼音(或拼字)困難;3.聽覺記憶音、字、詞、文的困難;4.聽覺理解;5.閱讀理解;6.字形義的辨別;7.注音;8.選詞;9.語法;10.修辭等方面的異常或困難。 二、診斷:1.智力90左右或以上;2.視、聽覺敏銳度無礙;3.不能直接觀察到有情緒障礙;4.無顯著動作意義;5.社經地位低、文化刺激不足之高危險群;6.排他。 三、補救策略:1.加強拼音訓練;2.反覆解釋語文的意義至了解為止;3.要訓練字形、字義、字音 的寫法。